为了更好地补充馆藏文献资源,仰恩大学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本馆捐赠图书资料。为了进一步做好接受捐赠文献的工作,特制订本馆文献捐赠管理办法
一、捐赠原则
图书馆全年开展接收图书资料捐赠的工作,全校师生、员工及其他单位人员可本着捐赠自愿、数量不限的原则向图书馆捐赠图书资料。
二、接收捐赠图书资料范围
1.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出版物将被纳入馆藏:
(一)内容符合本校学科、专业设置和教学科研范围;
(二)适合本科及以上程度。
(三)为正式出版物,根据情况酌情接受一些具有较高学术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。如一些地方文献、地方志等。
(四)本馆尚未收藏,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。
(五)品相基本完好。
2.以下图书资料不接受捐赠
(一)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。
(二)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出版物。
(三)破损严重的图书。
(四)内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的图书。
(五)内容陈旧,不具备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。
(六)多卷本中不成套的书刊。
(七)小于32开本、活页书、袋装书、薄册、随书有附件但非光盘、页码少于49页等图书(有特别需要除外)。
(八)期刊。 一般情况下,期刊只作当年阅览,不入馆藏(为本馆缺藏的连续完整出版物除外)。
(九)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。
3.境外个人或机构向本馆捐赠各类出版物,必须按照《关于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赠送境外出版物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 2010年7月22日 新出联〔2010〕13号)的要求,履行审批和报备手续。
三、受赠图书管理方法
1.接受赠书由本馆采编部筛选、查重,符合图书馆收藏标准的图书资料,加工入藏各库或设专柜陈列向读者开放。“图书捐赠”栏中公布捐赠人的姓名、单位、数量等信息。读者可在图书馆主页“读者服务”栏目下“图书捐赠”中进行查看。为表忠心的感谢,图书馆向捐赠人授予《捐赠证书》。
2.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图书,图书馆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处理。
3.盗版及残旧的图书资料直接淘汰。
四、相关权益
1.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为原则,图书馆根据本馆的馆藏及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。
2.捐赠的图书资料一经接受,其所有权即归图书馆。图书馆有权对捐赠的图书资料做出相应处理。
五、图书捐赠地点及联系方式
1.图书馆三楼办公室;电话:0595-22098527 或22099024(采编部)。
2.邮寄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仰恩大学图书馆 邮编:3620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