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更好地补充馆藏文献资源,仰恩大学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本馆捐赠图书资料。为了进一步做好接受捐赠文献的工作,特制订本馆文献捐赠管理办法

一、捐赠原则

图书馆全年开展接收图书资料捐赠的工作,全校师生、员工及其他单位人员可本着捐赠自愿、数量不限的原则向图书馆捐赠图书资料。

二、接收捐赠图书资料范围

     1.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出版物将被纳入馆藏:

  (一)内容符合本校学科、专业设置和教学科研范围;

  (二)适合本科及以上程度。

  (三)为正式出版物,根据情况酌情接受一些具有较高学术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。如一些地方文献、地方志等。

  (四)本馆尚未收藏,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。

  (五)品相基本完好。

     2.以下图书资料不接受捐赠

  (一)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。

  (二)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出版物。

  (三)破损严重的图书。

  (四)内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的图书。

  (五)内容陈旧,不具备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。

  (六)多卷本中不成套的书刊。

  (七)小于32开本、活页书、袋装书、薄册、随书有附件但非光盘、页码少于49页等图书(有特别需要除外)。

  (八)期刊。 一般情况下,期刊只作当年阅览,不入馆藏(为本馆缺藏的连续完整出版物除外)。

  (九)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。

    3.境外个人或机构向本馆捐赠各类出版物,必须按照《关于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赠送境外出版物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 2010年7月22日 新出联〔2010〕13号)的要求,履行审批和报备手续。

三、受赠图书管理方法

    1.接受赠书由本馆采编部筛选、查重,符合图书馆收藏标准的图书资料,加工入藏各库或设专柜陈列向读者开放。“图书捐赠”栏中公布捐赠人的姓名、单位、数量等信息。读者可在图书馆主页“读者服务”栏目下“图书捐赠”中进行查看。为表忠心的感谢,图书馆向捐赠人授予《捐赠证书》。

    2.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图书,图书馆将以适当方式进行处理。

    3.盗版及残旧的图书资料直接淘汰。

四、相关权益

    1.捐赠以无偿和不附带任何条件为原则,图书馆根据本馆的馆藏及入藏标准确定是否收藏。

    2.捐赠的图书资料一经接受,其所有权即归图书馆。图书馆有权对捐赠的图书资料做出相应处理。

五、图书捐赠地点及联系方式

    1.图书馆三楼办公室;电话:0595-22098527 或22099024(采编部)。

    2.邮寄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仰恩大学图书馆  邮编:362014